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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認識尾巴先生以前,我會覺得家長打小孩是一件頗正常的事(前提當然是對小孩沒有生命威脅的情況下)。尤其是遇到像我這種皮的要死的小孩 (我幼稚園就會逃學XD),家長不打根本不怕。
有一次我跟尾巴先生去逛台灣的Costco,逛著逛著,剛好看到一個媽媽在賣場直接搧女兒耳光(小女孩目測大約小學),小女孩當場大哭。尾巴先生瞬間氣的要衝過去找那媽媽理論說她不可以這樣打小孩,我拉著他轉頭就走,還告訴他那是別人家的家務事不要管。他為此生了挺久的悶氣,他不懂我為什麼可以對這種事情視而不見,而我也不懂他幹嘛這麼大驚小怪。
後來有機會聊到這方面的時候,他說在德國是絕對不可以打小孩的,而且不管物理上(e.g. 體罰) 或是心理上 (e.g. 自尊心)傷害小孩都是違法的。我問他說那他小時候不聽話的時候爸媽都怎麼管住他的? 他說小時候他不聽話的時候,他爸爸會過來把他抱緊,緊到他根本動彈不得,想做怪也沒辦法,自然也就乖了。
想想其實他說的也沒錯,小孩雖然還小,但是他也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我們既然會尊重其他的大人,不會去動手打其他的大人,同理我們自然也需要尊重小孩,不能打小孩。不然口口聲聲跟小孩說不可以打人的同時卻打他這樣不是有點奇怪嗎? (笑) 更不用說小孩的成長正是學習及模仿大人所有一言一行的階段,我們今天這樣打他,他日後打弟弟妹妹或是打同學都是有可能的。
圖片攝於: San Diego,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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